根据《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校行字﹝2015﹞55号)文件精神,由个人申请、用人单位(部门)考核推荐,经校长办公会审定,拟定詹小佳等37位同志为学校人事代理人员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15年12月25日至2015年12月31日)。如对詹小佳等37位同志为学校人事代理人员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,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,于2015年12 月 31日前向学校人事处反映,联系电话:2582838,邮箱:zzb@mail.glnc.edu.cn。
公示名单如下:
周吾舟 彭秋萍